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部属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
部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加强部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,准确掌握各单位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和2007年度资产变动状况,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《关于开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国管财[2008]152号)有关要求,现就我部做好2007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年度统计工作的重要性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要将布置、填报、汇总和上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二、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部机关、部属事业单位、部直属垦区及其下属单位。其中,部机关国有资产情况由机关服务局负责填报;中国农业科学院、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负责组织下属单位填报,并进行审核汇总;部直属垦区的统计工作由部农垦局负责组织、汇总。
三、本次统计的内容包括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全部资产(含境外资产),包括流动资产、固定资产、对外投资、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,也包括负债和净资产等。报表填报和分户录入金额单位为“元”。各单位要组织对本单位占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,并对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人员状况、资金渠道、收入支出、资产占用、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,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、格式和要求,填报录入资产年度统计报表。
四、各单位要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工作,重点对资产变动、存量资产分布等情况进行分析,提出加强资产配置、使用和处置管理的建议。
五、统计软件和培训课件请登录农业部国有资产管理网下载(网址:http://zcgl.agri.gov.cn;用户名:zcgl;密码:528525)。软件技术支持电话:68018231、13366008611(范先生)、13161936177(康先生)。
六、各单位须于2008年8月1日前将2007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汇总报表、电子数据光盘(或发送至zcgl@agri.gov.cn),以及汇总报表编制说明(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)报送至部财务司资产管理处(联系电话:64192589)。
附件:1.中央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度国有资产报表
2.中央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度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说明
二○○八年六月六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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