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
部属各事业单位、直属 垦 区 :
为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,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,根据《财政部关于印发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》(财企[2008]418号)要求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企业财务快报编报的基层单位为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。即直属垦区和部属事业单位所办的各级、各类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(以下简称“填报单位”)。直属垦区企业财务快报由部农垦局负责组织、审核及汇总。
二、填报单位应完整填报快报封面、主要指标表和补充指标表。快报格式、编报说明以及代码编制规则详见附件1、2、3。
三、填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,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、准确地账簿记录等资料,认真编制企业财务快报,不得编制和上报虚假的财务会计信息。因关闭、破产、重组等重大事项引起快报上报口径发生变动时,应同时附报相关说明材料。
四、填报单位要切实提高企业财务快报数据上报的速度和质量,加强企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。企业财务快报汇总数据及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应于次月5号前报送至农业部财会服务中心资产业务处(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106室)。联系人:赵宏,联系电话(传真):010-59194463,电子邮箱:64194413@163.com。
五、各单位要重视和加强对所属企业的财务快报编报工作的组织领导,明确内部牵头部门,并安排专人负责企业财务快报信息的搜集、整理、汇总、分析及报送工作。请认真填写《企业基本情况表》,并于2008年1月20日前报送。
六、请各单位及时登陆农业部国有资产管理网(http://zcgl.agri.gov.cn)下载企业财务快报编报的软件(网站登陆用户名:zcgl,密码:528525)。软件使用中如有问题,请于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联系,技术服务电话:010-58561199- 270-285。
附件:
1.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
2.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说明
3.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代码编制规定
4.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报送信息回执
二○ ○九年一月十五日


提示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