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情况
根据《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管理办法》等制度规定,按照《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部组织对全国36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度粮油生产保障资金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审核汇总工作。有关情况如下。
一、基本情况
(一)粮油生产保障资金。用于促进粮食和油料等重点作物生产、优化种植结构、提高产出效益等,主要包括小麦“一喷三防”、集中育秧等稻油生产发展、扩种油菜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和粮油等重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等方面支出。
(二)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。用于支持各地耕地建设与利用,主要包括耕地地力保护、高标准农田建设、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、黑土地保护、耕地轮作休耕和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支出。
(三)农业产业发展资金。用于巩固提升农业产业发展基础、推动农业产业融合发展、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等,主要包括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、良种良法技术推广、种业、畜牧业、渔业和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支出。
(四)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。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、技术推广和人才培育等,主要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、高素质农民培育、农业社会化服务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、农业信贷担保业务补奖等方面支出。
(五)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。用于农业资源养护利用、农业生态保护等,主要包括地膜科学使用回收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、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、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支出。
(六)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。用于支持应对农业生产灾害的农业生产防灾减灾、应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动物防疫补助等,主要包括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和动物防疫补助等方面支出。
二、绩效目标实现情况
2023年度粮油生产保障资金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、农业产业发展资金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安排的各项任务按计划推进,组织管理比较规范,资金使用较为合理,基本实现既定目标和任务。
(一)粮油生产保障资金。通过项目实施,促进了粮食和油料等重点作物生产,优化了种植结构,提高了产出效益。从评价情况看,项目实施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,受益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。
(二)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。通过项目实施,调动了农民和地方政府保护耕地积极性,改善了耕作条件,提升了耕地质量,有效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,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,提升耕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。从评价情况看,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,受益农民、企业和组织等相关群体满意度较高。
(三)农业产业发展资金。通过项目实施,提升了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水平,推动了种业、畜牧业、渔业发展,加快了农业产业融合发展,加大了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力度。从评价情况看,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、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,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。但也有个别任务实施进度较为缓慢,尚未全部完成。
(四)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。通过项目实施,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,提高了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,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,增加了农民收入。从评价情况看,项目实施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显著,受益农民、企业和组织等相关群体满意度较高。
(五)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。通过项目实施,提高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,推进了秸秆科学规范还田,缓解了重点区域耕地和草原退化态势,恢复了水生生物资源,促进了农业资源涵养与生态环境保护。从评价情况看,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,受益农牧民、企业和组织等相关群体满意度较高。
(六)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。通过项目实施,有效降低了畜禽养殖疫病风险,推动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,全国口蹄疫、高致病性禽流感、布病等优先防治病种疫情总体保持平稳,重大动物疫病、人畜共患病等重点动物疫病得到有效防治,未发生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,有效促进了畜牧养殖产业发展,保障了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,减少了农业灾害损失,农作物未出现大面积绝收成灾,灾区生产能力基本恢复,全年农牧渔业生产总体稳定。
三、绩效自评结果
经审核汇总各省区域绩效自评情况,2023年度粮油生产保障资金、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、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、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 “优”,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整体绩效评价等级为“良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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